关于变更清新区部分限速区域限速阈值和更新部分电子测速设备地点的道路名称与道路里程数的通告
因公路管理部门对国省道路网作了调整,清新区部分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点位的道路名称和里程碑公里数发生了变化。同时结合我辖区道路实际情况,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第114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6条的规定,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清新区将变更部分限速区域限速阈值和更新部分电子测速设备点位的道路名称与道路里程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变更后启用的电子测速设备地点及限速阈值
1、原S114省道88KM+400M至91KM+400M(清新区城西大道南行乐园村委会路段),因公路管理部门对国省道路网作了调整,该测速区域的里程碑公里数更新为G107线2406+900M至2409+900KM,限速阈值由60公里/小时变更为70公里/小时。2、原G107国道2265KM+400M至2268+400M(清新区城西大道北行周田村委会路段),因公路管理部门对国省道路网作了调整,该测速区域的里程碑公里数更新为G107国道2405+898M至2407+898M,限速阈值由60公里/小时变更为70公里/小时。3、原S354省道95KM+620M至100KM+900M(清新区山塘镇回澜桥西端倒水湾路口至清新区太平镇南北村委会桑园村路口),因公路管理部门对国省道路网作了调整,该移动测速区域的里程碑公里数更新为S354省道46KM+400M至51KM+400M。同时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增加货车[核定载质量为5吨(含)]的限速阈值变更为7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阈值为80公里/小时。4、原S114省道106KM+300M至109KM+300M(清新区龙颈镇石岗村路段至清新区龙颈镇禾惠岭路段),因公路管理部门对国省道路网作了调整,该移动测速区域的里程碑公里数更新为G107国道2388KM+600M至2392KM+600M,测速区域长度变更为4KM,限速阈值由60公里/小时变更为70公里/小时。自通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实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机动车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车和按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2021年1月31日